省政府發布!《福州都市圈發展規劃》全文來了
2021-07-09 18:10:18 來源: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第九章 深化開放合作,建設共同家園
推進集成電路、智能制造、精密機械、生物技術等制造業領域和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擴大對臺開放合作力度,逐步放開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的臺資“準入后準營”限制,將兩岸民間層面的交流合作推向深入,在經濟、社會層面強化對臺灣青年的吸引力,拓展臺灣青年就業創業空間,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支持打造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經貿合作暢通、行業標準共通的對臺全面合作示范區,建設臺胞臺企登陸的第一家園。
第一節 強化基礎設施聯通
加快推進對臺通道建設,打造對臺交通北岸門戶。加強對臺直航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應通盡通,構建便捷往來的立體式對臺通道樞紐。增加福州長樂國際機場、平潭至臺灣航班、郵輪、滾裝貨輪的班線班次,穩步推動湄洲島對臺客貨直航,搭建福州(馬尾)—馬祖—臺北、福州(平潭)—臺北的海運快件通道。加大環馬祖澳開發建設力度,穩步推進與馬祖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
充分發揮港口航運和沿海能源布局優勢,建設兩岸能源資源中轉平臺。探索推動兩岸建立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產品便捷、經濟、安全的供應通道。推動馬祖周邊海上風電資源聯合開發。
拓展兩岸信息網絡建設。推進福州長樂至臺灣淡水海底光纜商業運營,拓展電子商務、云端服務、話務中轉等新領域合作,推動擴大5G通訊技術服務延伸覆蓋面。推進平潭兩岸海運快件業務發展,提升對臺郵件快遞中轉集散能力。建設一批“互聯網+”服務平臺,拓展云端服務新領域,推動閩臺通信資費“同城化”。
第二節 深化產業開放合作
實施新一輪閩臺產業合作計劃。推動電子信息、機械裝備、能源石化、生物技術等優勢產業對接,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布局。加快推進海峽兩岸集成電路產業合作、石化產業合作和精密機械產業合作。支持臺灣百大企業、制造業百強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來都市圈發展。發揮在都市圈重點臺資企業和福州臺商投資區的平臺作用,擴大兩岸關鍵技術、龍頭項目和高端人才等領域的科技協同創新,促進集成電路、智能制造、精密機械、生物技術等優勢產業鏈延伸配套。
進一步放開對臺現代服務業的“準入后準營”限制,重點在教育、醫療、文化、金融、專業服務領域深化閩臺合作。支持平潭建設對臺郵件處理中心,向上爭取將國際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審批權下放至福建省,構建兩岸直郵快速通道;支持平潭在兩岸檢驗檢疫數據交換中心基礎上建設兩岸經貿數據交換中心,按規定擴大臺灣地區進口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采信范圍。支持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臺灣地區教師資格證的臺灣教師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通過特聘、購買服務、短期交流等方式在都市圈從事自然科學、美術、外語、體育等學科教學。加快推動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福州新區、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莆田市設立臺商獨資醫院和合資醫療機構,并允許臺灣醫師按規定在臺資醫院和醫療機構執業、護士經備案在臺資醫院和醫療機構執業;探索進一步優化從臺灣地區進口部分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中藥材的審評審批程序,優先在都市圈的臺資醫療機構使用;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平潭片區可根據需求,吸引具有執業資格的境外人士經備案后為當地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在自貿試驗區內對臺商獨資或控股開發的建設項目,借鑒臺灣地區的規劃及工程管理體制。推動平潭、福州新區、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與新臺幣貿易直接結算,對臺資金融機構實行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積極落實金融業在外資股比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對外開放措施,支持臺資企業在依法合規前提下來大陸設立機構開展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金融機構在大陸參控股各類金融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臺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在平潭、福州新區、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依法合規設立區域性、功能性總部和資金營運中心;支持在平潭建設集影視作品孵化、策劃、拍攝、制作、發行于一體的影視文化產業基地,開展兩岸影視培訓、展播展映等服務。
共享改革成果,縮小政策落差。針對行業特點、受眾范圍、成效顯著、風險可控等因素,爭取部委授權支持或在省級權限范圍內自主將自貿試驗區對臺產業開放的創新措施優先在都市圈復制推廣。定期組織各行政轄區管理部門學習省內外特殊經濟功能區先行先試政策,通過相互學習和效仿,促進政策創新在更大范圍傳播和擴散。
第三節 加強社會民生合作
將閩臺社會民生合作推向深入,擴大民間基層交流的影響力。擴大臺灣地區專業人才在都市圈內行政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等機構任職范圍,吸引臺灣地區專才報考相關事業單位崗位,或探索特聘方式招聘臺灣青年擔任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定期組織舉辦兩岸青年夏令營活動;支持在福州都市圈就業、生活的臺胞在醫療、融資、購房、住宿等方面享受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臺資企業在科研經費申請等方面享受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打造全鏈條體現臺灣元素的臺胞社區,復制推廣平潭聘請臺灣村里長參與社區治理的經驗。
第四節 共建文化交流中心
以文化為紐帶,充分發揮涉臺文物的情感寄托作用,建設民俗小鎮、策劃精品展覽,舉辦文化交流活動,增強兩岸人民感情。
保護利用涉臺文物和歷史建筑,展現兩地血脈親情。加速推進涉臺文物的保護利用工作,建立典藏兩岸親情的體驗式民俗小鎮。鼓勵涉臺文物、歷史建筑相對集中、體現海峽兩岸歷史關系的村鎮、街區,申報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歷史文化街區。設立涉臺專題博物館、紀念館,聯合策劃涉臺文物精品展覽。根據藏品資源情況,在符合條件的博物館內設立涉臺文物展區,提升博物館、紀念館的兩岸文化交流功能,吸引社會各界人士加強涉臺文物研究和探索涉臺歷史建筑活化利用模式。
常態化文化交流活動,滿足臺胞就學需求。集中力量辦好大型文化交流活動,兩岸共同培養文化藝術人才。以文化為魂探索各市(區)輪流舉辦一批青年人喜聞樂見的特色活動,打造兩岸青少年學習、生活交流品牌活動。鼓勵都市圈內學校與臺灣中小學、大學結成姊妹學校和友好學校,定期舉辦夏(冬)令營,優勢專業、特色專業建立聯合工作坊。為在大陸工作的臺胞子女提供同等教育,保障臺胞子女在幼兒園階段能夠就近入學,在義務教育階段享有同等待遇。鼓勵臺胞子女就讀大陸高校。
充分發揮民間力量,鼓勵對臺民間交流。出臺關于涉臺民間組織的管理條例,支持涉臺民間組織健康發展。落實相應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引導鼓勵民間力量加強兩岸交流。鼓勵鄉親社團、民間宗親團體等民間文化交流活動。為“同根同源”主題的民間文化交流活動提供場所、費用、許可等便利條件。規范和引導群眾按照傳統習慣舉辦歲時節慶、宮廟祭典、朝圣觀光、尋根謁祖、續譜聯誼、探親訪友等涉臺活動,增強文化認同。
第五節 加強鄉村建設合作
充分借鑒臺灣鄉村建設的管理經驗,開展廣泛的基層合作、產業合作,共同促進鄉村高質量發展。
引進臺灣鄉村營造人才和經驗。擴大企事業招聘臺灣人才的范圍。鼓勵基層部門聘用符合條件的臺灣社工,具有相應條件的臺胞可報考相關事業單位,鼓勵臺胞參與城市管理和基層建設。建立對口合作鄉鎮基地,擴大與臺灣民間建筑規劃、創意創業等專業團體的合作。結合“兩岸建筑師聯合駐村行動”、兩岸鄉建鄉創發展研究院等平臺,推動更多臺灣規劃設計師、文化創意團隊參與都市圈特色小鎮、美麗鄉村等建設。辦好兩岸鄉村建設經驗交流論壇、研討會。吸引專家、學者、一線工作者的參與,合作培養鄉村建設人才,將其鄉村建設的理論與實踐經驗在都市圈范圍進行推廣。
引進臺灣農業科技,充分發揮農業的多種功能。引進臺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經驗,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現代農業。利用兩岸相似的自然地理條件優勢,引進臺灣果蔬、水產品的先進種養技術,打造“特色食品產業平臺”,促進農業與工業聯動發展。與臺灣地區縣市簽訂農業友好合作協議書。扶持建強一批農村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市場化水平,促進產業的規?;洜I,引導農業生產以資源為基礎實現現代化轉型。利用臺灣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規范農產品生產,對接國際銷售網絡平臺。引進臺灣資本、新理念,發展休閑農業。引導鼓勵臺灣金融機構和民間資本參與休閑農業協議合作項目建設,運用先進理念和管理運營經驗,探索建立良性化的合作機制。